添加日期:2018年2月28日 阅读:1536
2月24日,浙江省卫计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和服务清单作出具体安排。
家庭医生“签约”之后,如何“履约”?《意见稿》设计罗列了“10+1”人群的“签约服务包”,要求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并要求把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放在第*位,不断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统一名称 扩大服务范围
浙江省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与国家所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名称不同。为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签约服务工作,《通知》统一规范了签约服务名称,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统一更名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8年浙江省将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意见稿》提出浙江2018年签约数量目标:全人群签约率巩固在35%左右,十类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65%以上。
细化签约内容 罗列服务清单
《意见稿》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分为十类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一般人群。
根据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接受能力,《意见稿》罗列出适用所有签约人群的“基本服务包”和分别适用不同重点人群的10个服务包,明确“10+1”的签约服务项目清单,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
《意见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辖区人群结构和不同健康需求,设计适宜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出诊、家庭病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居家康复、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特色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提供便捷用药服务 做实预约转诊
浙江省于2017年进一步完善慢性病保障制度,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意见稿》中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慢性病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签约居民提供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同时,医共体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实行统一药品目录和配备,优先满足签约居民合理用药需求。
《意见稿》提出要做实预约转诊等医疗服务。鼓励县级及以上医院将大型设备检查、**门诊号源、住院床位等资源通过区域信息平台下放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安排经基层预约和转诊的病人。
除此之外,《意见稿》结合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 ”,将5月份定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月”,要求各地集中举办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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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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