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7年12月14日 阅读:1393
就对接人社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人社部发〔2017〕15号,以下简称《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有关事项,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通知。通知规定,申请医保支付的药品企业填报的天津供应药价不得高于全国*低采购价。
通知要求,属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符合国家药品目录《凡例》要求,且剂型、规格适于临床使用的药品,均列入对接范围,企业可自愿填报药品信息。
通知明确了申请医保支付的药品企业,应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证,且从未有过生产假劣药品、重大不良反应事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申请医保支付的药品企业,应承诺遵守本市医保药品支付管理有关政策,填报的天津供应价格不高于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的全国*低采购价格,并承诺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向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供应的价格,不高于填报的天津供应价格。其中,属于政府定价和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的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天津供应价格高于现行全国*低采购价格时,应主动申报并下调天津供应价格。申请医保支付的药品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确保关联信息与药品实际情况一致。如有虚假填报或按照高于承诺的天津供应价格供应等失信行为,将计入企业及药品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