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违法广告案例 医药广告成第*重灾区

    添加日期:2017年11月6日 阅读:1528

    据南京日报9月12日报道,新版《广告法》施行两年多来,我(江苏)省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昨天,(江苏)省工商局召开2017年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公布了去年9月1日以来查处的18件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医疗和药品违法广告6件,占比33%,成为“第*重灾区”。

    南京韩辰医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发布广告,宣称“独创国际**‘隧道吸脂’技术”“多年来,百万例整形手术0事故、0投诉、0风险”、“全南京没有一家医院有韩国员工,能提供纯正韩国服务,只有韩辰”、“****亲自手术,确保手术安全和效果”、“韩国专利脂肪提纯技术”“注射玻尿酸‘非常安全,无任何副作用’”等。

    “韩辰医院的广告内容多处虚假,违反了《广告法》多项条款,*终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60万元。”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见效率或者见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广告中不得使用“**”“*高级”“*佳”等用语。

    南京京科医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多处使用丁小姐、杜女士等患者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并使用某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张某的形象为该医院作推荐及证明。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法》中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京科医院的广告违反了上述规定,*终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

    除了上述两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例以外,昨天公布的18件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还有4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例、1件违法药品广告案例、1件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案例。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杰表示,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切,因此也是工商部门重点监管的广告领域。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等形式,冒用医疗机构资质或医师执业资格违法、违规推销药品、食品的,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医疗机构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广告法》的违法行为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了工商部门按《广告法》进行处罚外,卫生计生部门还可吊销其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名“医药广告表演者”被查

    前不久引起全国舆论热议的“医药广告表演者”事件,有新进展了。(江苏)省工商局昨天通报,经排查,涉及我省的“医药广告表演者”的在追责时效内的广告共计65条;“医药广告表演者”在我省涉及高振宗、李炽明、胡祖秦等3人。其中,胡祖秦因涉嫌犯罪被淮安市警方立案在侦。

    今年4月,多名群众向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报警称,因观看电视所播放的健康养生类节目,并购买“海参壳聚糖”和“海藻粗多糖”等产品,用于治疗胃病和脑梗,但是服用后无效果,怀疑被骗。该案涉及胡祖秦等所谓的“**”。目前,淮安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31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高振宗代言的“蒙药明目二十五味丸”产品电视广告中,称高振宗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主任医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教授”。但盐城市工商局调查后发现,高振宗的真实身份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退休主治医师(内部高聘为副主任医师),且“中国医学科学院教授”的身份是虚构的。该局拟以发布虚假广告对该案定性处罚,准备在9月底前结案。

    李炽明涉及的是“康谷丹舒筋活络丸”电视广告。目前,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违法广告发布者已进入案件核审阶段,拟对电视台罚款4万元。由于广告主中诚医药邯郸有限公司一直无法联系,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拟于近期派员赴河北邯郸市进行调查。

    省属媒体广告管辖权“下放”

    省工商局昨天通报,将省属媒体的广告管辖权由以前的省工商局统一管辖,调整为属地管理,即在南京的省属媒体广告管辖区将交给南京市工商局及各区市场监管局。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前省属媒体的广告管理有些前置审批权是在省工商局的,所以广告管辖权也由省工商局负责。现在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来由省工商局负责的省属媒体广告相关前置审批项目已经取消了,所以省属媒体的广告管辖权也没有必要继续留在省工商局了。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所以将省属媒体的广告管辖权交给其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省属媒体广告管辖权“下放”后,各市的工商部门和区市场监管部门,都可以对省属媒体的广告进行监测,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处罚。同时,省工商局的媒体广告监测平台也将继续运行。如果碰到省属媒体重大违法广告案件,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有难度的,也可以上报请省工商局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田月华 WWW.1168.TV 2017-11-6 15:36:20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广告案例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