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7年2月16日 阅读:1610
尽管药品价格可追溯机制正在制定,但是这张“巨网”目前尚未有联合协作机制的存在,零碎化现象明显。也就是说,对于药品价格来说,分部门、碎片化仍是药品价格监管的现状。为什么这样说?这对药企而言又有何好处?
发改委(物价部门):价格监测+专项调查
发改委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该部门退出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事实上,药品价格监测与出厂价格、成本相关的专项调查一直在进行。
发改委早在2010年就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即现在说的药品价格可追溯机制,2011年12月发改委印发《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自此开始实施新的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已经成为近年来发改委开展多轮药品调价的重要依据。根据《暂行办法》指出,调查人员在调查药品出厂价格的时候,要明确区分调查药品的销售方式:一是自主销售,二是代理销售;三是委托加工;四是其他方式。
2013年为了解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和有关情况,以及时制定调节药品价格,发改委决定对60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成本调查和出厂(口岸)价格调查。
2015年,《发改委关于加强药品价格重点监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讨论及意见征求,监测对象在270-480个之间,并且做出了监测遴选依据、范围及数据来源等相关情况的介绍。
对竞争不充分药品出厂价格、实际购销价格实行监测和实时信息发布,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
药监部门:日常监管+94号公告+医药两票制监管
自2016年5月3日,CFDA发布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来,医药流通行业的整顿力度前所未有,各省陆续开展药品流通企业整治行动,药品购销环节的证、票、账、货、款是否一一对应是其中一个整治的重点。
医药两票制席卷全国已成不可挡之势,各省份均已着手针对挂靠、走票发布整治方案,药品生产厂家如继续采用底价开票的经营模式,在对票据进行全流程管理的医药两票制要求下,价格将会曝光,价格体系面临崩溃。
人社部门(医保):医保支付标准影响药品市场
2015年以来,重庆、浙江、安徽、福建、天津等地先后出台方案或调整医保支付价,其中安徽、天津、福建按全国*低中标价调整医保支付参考价,天津的直接挂网品种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医保支付参考价。
2016年11月,医保支付标准结束意见征求,正式文件即将出台。医保支付标准将以药品调整方式、幅度、保障供应及调价风险评估等的改革,将对药品价格调整有重大影响。
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者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称(相同剂型、规格)的药品,按*小剂量单位制定该通用名称药品统一的支付标准,逐步通过选取代表品并计算差价比价的方式,确定同一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的支付标准,有关规则可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执行。
税务部门:对于发票的管理
自全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整改的参与度与日俱增。
2016年10月,随着第六批试点单位成功上线,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之一的大工程——金税三期工程已全面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
国税总局规划的金税三期工程提出了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
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如工商、海关联网;
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
金税三期工程融合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国税、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功能设计覆盖各级税务机关的所有职能,其功能强大超乎想象。
卫生计生部门:新一轮药品采购的结果
2015年7号文、70号文发布后,新一轮药品采购逐步展开,2015年10月,由国家卫计委主办,国家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的国家药管平台网站正式上线。
截止目前,各省市纷纷发布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国家药管平台采集全国各省市药品招标*低价,国家药管平台与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价格透明。药品的市场准入及招标采购与销售原本断开的环节,在新的药品采购方式下几乎合为一体。
随着国家药管平台与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对接工作完成,对于药品将实现从招标、配送、使用、和结算等四大环节都实现监测。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后,全国药品价格将在国家药管平台裸奔,价格全国联动或将实现。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